第二单元第6课 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
重点: 罗马法的演变过程。
难点: 罗马法演变的原因及对罗马法的认识。
一、罗马小史:
1、罗马共和国(前509-27年)。
2、罗马城邦统一意大利(前270年)。
3、合并三大半岛(前100年)。
4、征服法、北非、地中海东岸)。
5、罗马帝国(前27年-后476年)。
6、征服英、埃及、土耳其。
7、395年分裂为东西罗马。
8、476年西罗马灭亡。
9、1453年东罗马灭亡。
二、从习惯法到公民法:
1、公民法产生的背景:
①垄断权力的贵族利用习惯法的伸缩性欺压平民,引起不满。
②习惯法:没被政府明确确认,为一般人默认的不成文规则。
③特征:具有很大的伸缩性。
④局限:贵族利用它袒护贵族,欺压平民 (成为贵族欺压平民的工具)。
2、《十二铜表法》(公元前5世纪中):
①进步性:内容广泛、条文清晰,限制贵族、保护平民。
②局限:适应范围小,保留原始野蛮性。
三、罗马法的发展与完善:
1、背景:
①罗马成为地跨欧亚非的大帝国。
②被征服地区人民对民族压迫强烈不满。
③国际交往、国际贸易不断扩大。
④国内商品经济地位不断提高。
2、表现:帝王加强立法(罗马法的主体)。
①法学家编纂法典,解释法律(补充罗马法)。
②汇编《民法大全》,完善罗马法(6世纪,东罗马查士丁尼)。
四、维系统治、影响后世:
1、罗马政治的特征:带浓厚民主色彩的专制(从民主走向专制,法制不断完善,自由民的范围不断扩大)。
2、罗马法的作用:维系统治:国家权力的法律依据,调整社会关系,稳定社会秩序,渗透帝国各个角落,稳定帝国。
3、奴隶制的法律体系:公民平等,奴隶不受法律保护。
4、影响后世:
①近代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武器。
②近现代立法的源头。